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创作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作品申报工作和创排工作。
通知明确,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实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其中包括“百年百部”创作计划、“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百年百项”小型作品创作计划。
通知指出,在“百年百部”创作计划中,重点扶持大型新创舞台艺术作品。2018年1月至2021年10月首演或计划首演的作品均可申报。在“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中,重点扶持优秀保留剧目和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2017年12月创作、复排的大型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均可申报。以上两项均要求,每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5部;文化和旅游部每个直属文艺院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2部。在“百年百项”小型作品创作计划中,重点扶持小型新创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木偶、皮影、杂技作品等。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首演或计划首演的作品均可申报。每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文化和旅游部每个直属文艺院团的报送数量不超过5个。
此外,通知提出,文化和旅游部目前实施的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时代交响——中国交响音乐作品创作扶持计划”、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等所评选出的重点扶持作品,将直接列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各地、各单位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