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实施。一年来,深圳金融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市委“1+10+10”工作安排,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总要求,全力推动各项金融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取得了阶段性积极成效,为奋力跑好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程”贡献金融智慧、金融力量。
一是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改革先行落地。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意味着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一项重磅改革项目落地。目前,18家首发企业完成新股发行,其中深圳企业2家,首批企业将于8月24日挂牌上市。为保障创业板注册制顺利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同时,资本市场的其他几项改革也已落地,如2019年12月,沪深300ETF期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已有4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包括发行全国首单疫情防控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二是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创新应用等金融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起成立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为我市数字货币试点奠定基础。目前,深圳作为人民银行批准的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在保证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正有序开展数字货币内部测试工作。在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借鉴国际CFA和FRM资格考试体系,深圳联合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率先启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一级考试已成功举行。
三是可持续金融发展成效凸显。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已经市人大一审审议通过。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2017年12月,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2019年10月,FC4S绿色金融实验室落地深圳,该实验室除信息平台外,还将推动国内外绿色技术、绿色项目与资金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将落户深圳。加强社会影响力金融探索与实践,倡导以金融手段解决可持续发展等社会问题,开展社会影响力金融案例评选及项目展示,引发各界关注。在疫情背景下,更加关注ESG战略,引导金融企业强化环境、治理与责任。2020年7月30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圳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启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
四是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进一步完善提高。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范围由前海自贸区扩展至深圳全辖,满足企业利用境外资金拓展境内业务、再投资的需求,缩短了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时间。同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由货物贸易扩展至服务贸易,企业每月可节省业务单证准备时间约95小时,大幅提升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外汇管理个人项下创新政策落地,深圳市政府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与外国高端人才开展个人赡家款项下跨境汇款便利化试点,便利特定人才办理赡家款项下跨境汇款。
此外,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等有关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深圳正大力推进“金融+”战略,引导金融为各实体产业赋能。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方舟”工程,创新开展金融支持企业抗疫专项行动,已服务各类中小企业3万家,累计放款超过1800亿元;率先启动“深圳市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强化居民金融知识及风险意识,致力于守护居民“钱袋子”,构建防范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深化国际合作,与伦敦金融城建立起定期交流会晤机制。
接下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金融工作“三大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力打造安全、开放、创新、可持续的国际金融中心,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原标题:深圳金融局:正有序开展数字货币内部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