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助力企业担保融资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国常会: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高为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便利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近几年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会议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提高企业信用贷款比例,但担保融资仍是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在现有动产担保登记体系下,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较为分散。而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统一登记,是推动我国动产担保融资的重要一步。

“这既方便了企业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节约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的成本;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及时全面掌握企业信息,更加‘敢贷’‘愿贷’,提升为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和效率。”董希淼说。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的优化,有助于优化中小微企业抵押融资,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王一峰指出,过去我国动产担保登记牵涉管理部门和规章制度较多,不仅影响了登记业务的办理效率,也造成公示查询的不便。金融机构由于不掌握企业动产权利信息,对于动产融资担保意愿不足。

在王一峰看来,实现动产和权利担保的全国统一登记后,能够有效解决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对于提升登记业务办理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对权利担保融资的信心等具有积极意义。这将打通信息登记的难点堵点,盘活中小微企业存量动产和无形资产,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资金可得性和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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